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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想要成为佛陀的在家弟子,那么受持三皈五戒乃是最基本的条件。如果我们对於五戒的内容和具体的持守规范没有正确而完整的 解,只是盲目而主观地依照别人或自己的揣测去受戒的话,很可能终其一生的修习,都未能达到圣戒成就的水准。 有关五戒戒相的说明,虽然在刘宋元嘉10年(公元433年)左右,有一位印度来的三藏大师求那跋摩曾经汉译『优婆塞五戒相经』,尽管其内容之详细和深入都令人叹为观止,然而,它终归是部派大师根据比丘律的内容所编辑仿造而成的。事实上,佛陀并未曾为在家人制订任何驱槟、别住、悔罪、羯磨(宣告)等丁法。在家人的布萨(斋日)也仅止於效法阿罗汉持守八戒,并未如僧团般地逐一诵戒、检讨反省、忏悔清净乃至行举罪、羯磨等。因此,优婆塞五戒并没有所谓的「不可悔罪」。试想,在家人身处欲火燃烧的红尘里,能够发心持戒是多堋令人欢兴鼓舞的事。即使破戒了,也要勉励他悔过,重新受持,屡败屡战,愈战愈勇,终至圣戒成就。岂能轻易地判他一个「不可悔罪」,置他於死地,或任他自暴自弃,为所欲为,反而成为世间魔王。昔日有个杀人如麻的央掘魔罗,佛陀仍然允许他悔过、出家受具足戒,乃至证得阿罗汉。这就是最明白的例子,证明佛陀绝不可能为在家人制订不可悔罪。尽管该经文的内容是仿照比丘律而制订的,但有许多处戒相的说明仍有偏差之处,而且以比丘律的精密度来要求持守五戒的在家人,也不符佛陀制戒的缘起。这些观点在持戒严谨的南传僧伽游化区里,都是显而易见的事实,在 我国却鲜有大师能够判读出来,良可叹息! 因此,优婆塞五戒相经虽然经过历代大师,例如:明朝智旭( 益)大师和民初弘一(昙 )大师的笺注和补释,让国人得以 解其内容,然而它终究不是精准可靠的在家戒本。加上大师们又根据中国大乘和儒道思想的自由心证来加以注解,就使部份戒相显得更离谱了。这些都让有心认真持守五戒的台湾乃至中国在家人只能人云亦云地,一知半解地去持守一些不明戒相的禁忌或丁式而已,殊可叹息! 於今,趁著译出斋日八戒的因缘,自行把五戒的部份一并加以整理编辑出来,也大略举证了优婆塞五戒相经里的一些问题,希望对於虔诚持戒的在家善信们能够有所助益。 戒法珍贵,请勿以任何商品交易的方式来流通此书。
曾银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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